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八章 《薄伽梵歌》的救赎论与职业伦理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其无条件地坚持灵知,亦即知识的救赎贵族主义,认为唯有具知识者方得救赎。当然,其得以彻底首尾一贯地贯彻此一观念的办法在于:将救赎之道“有机地——身份地”相对化。所有诚实且全心地进行救赎之道者,皆可达成目标,亦即达成救赎追求者所努力的目标。对于无知者,亦即“羁绊于工作”者、无法摆脱追求行为之成果者、无法达到漠视世俗者,应该随便他们。知者、在漠视世界的高扬境界(Yoga)上行为者,还是要说那些无知者的工作是“好的”[43],和中国的神秘主义者听任民众于物质享乐、而自己则致力于道的追求完全一样。两者都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各人的卡理斯玛资质有高下之不同————这在任何宗教达人看来,是不证自明的道理。饮用苏摩神酒的吠陀通晓者(仪式主义的婆罗门)进升因陀罗的天堂[44],享有时间有限的快乐。光靠吠陀知识或禁欲的赎罪苦修,当然是不可能见到克里什那的。直接通过与梵合一的努力————一如吠檀多派所希望的————来到克里什那之处,确实非常困难[45]。对于那些虔诚崇拜神的人,克里什那会赐予他们一时的救赎,尽管他们因欲望的诱惑————换言之,执着于现世之美————而无法靠近他[46]。

    救赎的关键端在于恩宠状态的“恒常不变”。成为“不变的”(aviyabhicarin)、拥有救赎确证(certitudo salutis),便是一切。因此,人在临终时思念着克里什那,便会往生他之处。他将这种恩宠赐予那些依照律法正确而行的人,换言之,行为之时毫不顾虑结果并且也不在乎行为成果的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套句西方的话说,个人只能有费希特(Fichte)[47]所说的“冷淡的承认”:自认所行————在律法的衡量下————无误。依此,个人便真正是漠视世俗、逃离世界而自由于业的机制之外。

    救赎者克里什那让任何西方人都感到吃惊的,是其无可怀疑且不容怀疑的不德无行。这也是后来的教派神学要将他与无过的救赎者分隔开的原因。在《摩诃婆罗多》里,克里什那对他的被庇护者提出一些最恶劣、最非骑士的、违反忠诚与信仰的建议。这正显示出这个角色相对而言较古老的、史诗英雄的而非星象(太阳神)的来源。他在古老的英雄史诗里被刻画出如此深刻的特色,以至于再也无法借着修正而消除掉。救赎理论则以下述方式来与事实妥协:一方面,声明言词而非行为才是唯一本质性的;另一方面,指出漠视世界也意味着凡事之发生是无可理喻地决定于命运(照正统派的说法,毕竟是业)————至少对一个神而言,这也同样真实,不管是以什么方式。

    显然,《薄伽梵歌》的现世内的伦理,是一种真实不二的、“有机论的”伦理:印度的“宽容”即基于这种一切伦理与救赎诫命之绝对的相对化。所谓有机的相对化,并不只是按照种姓的归属来进行,而且也根据个人所追求的救赎目标而定。因此,宽容不再是消极的,而是:1. 积极的————只不过,相对且分等次地————评价各种最相对立的行为准则;2. 承认各个生活领域之伦理的固有法则性及其同等的固有价值,这是因为,一旦面对救赎的终极问题,这些领域的价值必然都要受到贬斥。这种普遍的有机相对主义,并不仅仅止于理论上,而且还深深地渗透到感情生活里————可证之于印度教在其支配的时代所遗留下来的文献。例如在所谓的婆罗门湿婆迦纳(Sivagana)的迦纳瓦沙(Kanawsa)诗句碑文里[48],湿婆迦纳捐献了两座村庄,用以维持他所建的隐士庵。他也以自身的祝祷力量助其君王支配与屠杀了无数敌人。在此诗文里,和其他的一样,大地沾满了血腥。虽然如此,“他虔敬地建造这个屋子,世上的人只要将目光转向它,就能够从卡利时代的污秽中解放出来”。他这么做,是因为他发现人生背负着各种苦恼的重担,会年老、别离和死亡,因此,这种运用钱财的方式,是世上所有的善良人都知道的唯一良方善法。诗文接着说:“在他建造屋子的季节里,风中飘散着阿修卡花的香味,芒果树正抽发着嫩芽。群蜂四处飞舞,丽人眼底的光辉更是诉说着爱意。当她们意乱情迷地与爱人相对坐上秋千,酥胸上爱的印痕再也隐藏不住,肉体更在胸衣里颤动,急忙笑着垂下半闭的眼帘,只是眉间的抖动泄露了她们心中的欢喜。朝圣者的太太们可是眼看着芒果花照亮了大地,耳中听到醉醺醺的蜜蜂嗡嗡作响。眼泪便不住流了下来。”接下来是开列出隐士庵所需的熏香和其他必需品的清单账目。

    从诗文中,我们看到生活中的所有事项都各得其所:英雄血热的战斗狂、救赎的憧憬————从构成生活本身且一再重演的离别苦中挣脱出来的渴望、冥思静观的僻静处所,以及春天的亮丽美景和爱的幸福。所有这些,最终都沉入到被断念所迷醉的、忧愁的梦般的心境里,而此心境是幻象帷幕的思想必然产生的。在此思想中,所有的一切:此种非现实的、无常的美,以及人类相互争斗的恐怖,彼此交织在一起。记载在一份官方纪念文件里的对世界的态度[49],最后也贯注到印度文献最具特色的部分里。实在与巫术,行为、理智与心境,似梦的灵知与敏锐自觉的情感,不仅相互共存也彼此渗透,因为,所有的一切,相对于唯一真实的神圣存在,最终,毕竟同样都是不真实的、非本质的。

    * * *

    [1]佛教的影响在史诗相当晚期的部分才看到。

    [2]《摩诃婆罗多》(Mahābhārata)为印度两大民族史诗之一(另外一个是《罗摩衍那》),也是印度教的圣典之一。《摩诃婆罗多》的意思是:“歌颂婆罗多族之战争的大史诗”,是一部由十万颂所构成的庞大故事诗(一“颂”等于我们的四行诗)。据传为广博仙人所作,这当然是不可靠的,史诗实际上是长期累积扩大而成的,在公元前5或前6世纪问世,经数百年的发展,至3或4世纪才逐渐定型。故事的内容是叙述大约发生在公元前10世纪时雅利安人部族之间的战争。为了争夺王位而发动战争的两方其实是婆罗多族的两房堂兄弟:一边是潘达阀(Pandavas)五兄弟,另一边则是库拉阀(Kauravas)一百个兄弟。由于除了战争的描述外,还包括大量相关的神话、传说、哲学、宗教、伦理、社会风俗等等题材,故此书成为了解印度文明的一大宝库。包含于其中的《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为一宗教诗,是印度文学上不朽的篇章,内容是叙述御者克里什那(亦译为黑天,实际上是毗湿奴的化身)在大战爆发前向潘达阀兄弟之一的有修说明正义之战的必要,同时教他信仰神之伟大恩宠对于赴身沙场的重要性。截至今日为止,《薄伽梵歌》仍为印度教圣典中最受人们欢迎的作品。————译注

    [3]《薄伽梵歌》之具关键特征的部分,特别是骑士阶层的“命运伦理”,必然是起源于古骑士时代。

    [4]罪最终就在人的自身当中的观念,和下述的观念是相克的:罪乃是前世作为之不可避免的结果,就像悬在人上头的命运一样,而人只不过是让幽暗命运或————说得更正确些————业的连锁自行运作的工具(Mahabh. Ⅻ, 22, 11 ff. ;参照59, 13 ff. 以及Ⅳ, 5和其他章节)。

    [5]《摩诃婆罗多》的主角之一,潘度(Pandu)之子,潘度共有五子(即所谓的“潘达阀”),皆为天神与其妻所生。————译注

    [6]坚阵有四个兄弟,五人共娶一妻,即德珞帕娣。————译注

    [7]Ⅲ, 29, 38 ff.。这正是史诗里被认为古代的部分。

    [8]韦伯认为《圣经·约伯记》相当能说明基督教的神义论:“个人命运的问题在《圣经·约伯记》里有所揭示,《约伯记》是出自一个十分不同的阶层(上层社会),它的最高潮乃是一种对任何问题之解决的断念,而顺服于神对其创造物的绝对的主权。这种顺服可说是清教徒预定论的前驱。当神意注定的地狱之永恒劫罚所引起的激情,配合上述所讨论的涉及报应与神之绝对主权的观念,必然会导致预定论的出现。然而这种预定论的信仰终究没能在那时的以色列人之间发展出来:他们几乎完全误解了《约伯记》作者原先意图中该有的结论”(《宗教社会学》,pp. 149——150);“这位全能的神乃居于其被造物之所有伦理要求的彼岸,因此祂的意旨被认为是超乎人类所能掌握的范围之外的。并且,神之绝对的全能是无限地超绝于被造物的,所以被造物的正义尺度根本不可能适用于神的作为”(《宗教社会学》,p. 189)。————译注。

    [9]《摩诃婆罗多》主角之一,坚阵之弟,为天神因陀罗之子,武艺高强。————译注

    [10]亦见E. W. Hopkins, Religionof India, p. 417。

    [11]世界各国的语言几乎都有翻译。德文本由Garbe译出,并附有精彩的导论(Leipzig, 1901)。

    [12]克里什那即毗湿奴的化身。毗湿奴(又译毗纽天、遍入天等)为印度教三大主神之一,于吠陀神话中被视为太阳神之一,谓其三步即可跨越大地。初未受重视,直至《梵书》时期,始渐受信仰。《奥义书》中把那罗延天(Narayana)、婆薮天(Vasudeva)等皆列为其异称。毗湿奴肤色深蓝,四手,分持法螺、轮宝、仙杖与莲花,脐上出莲花一朵,上坐梵天。乘金翅鸟迦楼罗(garuda),妻为吉祥天女。此神司世界之维持发展,因其具慈爱、恩惠之神性,故人能亲之、信之。又其特性为“权化”,以救度众生为目的,而以其超自然之力,变现十种形态,即所谓毗湿奴十大权化。————译注

    [13]《薄伽梵歌》里古老且前于佛教的要旨,并非信爱(bhakti, 参见后文)的感情状态,而是神的恩宠(prasāda)的思想(E. W. Hopkins 亦持此说)。

    [14]关于这点,参照R. G. Bhandakar, Vaisnavism, Saivism and minor religious systems(Bühler, Grundriβ, Straβburg, 1913)。

    [15]Kennedy, J. R. A. S. , 1908, p. 506, 现在仍为此种见解的代表。Grierson, Ind. Ant. , 37, 1908, 也一样。他称此一神格化的创立者为Krishna Vasudeva,并且认为古薄伽梵神Vasudeva是后来才被视同为毗湿奴神的。Macnicol, J. R. A. S., 1913, p. 145, 认为克里什那是个古老的(有时以动物之形现身的)植物神,因此植物供奉才取代了动物牺牲(不杀生的起源?)。他指证说,在后来的克里什那哑剧里,克里什那及其扈从涂成红色(夏)与白色魔鬼(冬)相斗(相当于希腊的“Xanthos”和“Malanthos”的斗争)。薄伽梵崇拜者的教派应该是成立于公元前4世纪,盖伯在前引书里误置为佛陀前两三百年。

    [16]Ⅺ, 32, 33.

    [17]ⅩⅧ, 59.

    [18]XIII, 23:凡认知精神与物质者,即不再生,无论他过怎样的生活。

    [19]Ⅱ, 31 ff.

    [20]如XVIII, 48所显示的,克里什那的此种表达指的是“先天的”义务,也就是依种姓律法而被指派的义务,和神所命定的义务是同一的(参照Ⅲ, 8; XVIII, 7, 9, 23)。

    [21]种姓义务的范围极广,譬如种姓混杂的话就会下地狱(根据Ⅰ, 41),祖先也连同在内,因为如此一来就没有符合同样资格的子孙来为死者祭祀了。

    [22]XVIII, 47采取一种古典的、我们先前引述过的立场:“履行自己的义务尽管不甚完善,也总比正确地尽了他人的义务要好。凡是能履行本姓所规定的义务者,便不会被怪罪。”第二个句子是印度教基本的伦理教条之薄伽梵崇拜者式的说法。

    [23]XVIII, 11.

    [24]XVIII, 5, 6. 否则的话,随即生业。

    [25]Ⅳ, 20, 21.

    [26]Ⅱ, 42.

    [27]Ⅴ, 2.

    [28]jñāna-yoga亦译为“若那”或“智瑜伽”,认为瑜伽行者当行到完全舍弃一切业的地步,而成为一个“遁世者”,主要的功夫是在禅静,遁世者要有智慧力才能修成正果,故为难行的瑜伽。karma-yoga亦译为“羯磨”或“业瑜伽”,比较易行,行者当以清心行“作瑜伽”(kriyā-yoga),即依法履行他在社会及宗教上的本分,不必计其果报;他为无所作为的湿婆天行一切行,完全不自私地奉献他的敬爱、信仰给祂,故《薄伽梵歌》第九章说:“昆地的儿子,无论你做什么,吃什么,你的贡献,你的施舍,你的苦行,你定要将它献给我。”详见许地山,《大乘佛教之发展》,收入张曼涛主编,《大乘佛教之发展》(台北,1979),pp. 124——125。————译注

    [29]XVII, 5. 另参见Ⅵ, 16, 17。

    [30]Ⅵ, 46.

    [31]Ⅴ, 27, 28.

    [32]XVI, 21.

    [33]XVIII, 9.

    [34]XVIII, 22.

    [35]XVIII, 23.

    [36]XVIII, 66.

    [37]Ⅸ, 30.

    [38]XVIII, 13.

    [39]Bhandakar, Ind. Ant. , 41(1912), S. 13。同样的材料见于Bühler, Grundriβ, Vaishnavism Saivism and minor religious, 1913。

    [40]其中谈到对薄伽梵、Samkarshana及Vasudeva的崇拜(克里什那神的典型名称)。不久之后,有一个希腊人Heliodor在Taxila被称为薄伽梵(J. R. A. S. , 1909, S. 1087 ff.)。印度教的三大德目:dama(律己)、tyaya(宽大)与apranada(谦逊)被采用于一个半希腊人的改宗者献给Vesudeva的纪念碑文上(Z. D. M. G. , 63, S. 587)。————近东伊朗的影响尽管亦未被排除于宗教意识的形成初期之外,不过这样的考虑是没有必要的。

    [41]Hopkins以此文句作为其著作————我们此处经常引用的Religion of India————的题词。

    [42]钦岑朵夫(Zinzendorf, 1700——1760),德国虔敬主义代表人物。出身于萨克森贵族,专攻法律与神学,担任过萨克森政府的法律顾问。1722年他将当时在米兰受到迫害、因要求信仰自由而出亡的基督徒收留在自己的领地内并加以保护。其后,他自己也辞去官职住到这个村庄,专心从事此种虔敬主义信仰的教化,并于1727年组织虔敬主义的兄弟团。此一教派虽然曾一度受到压制,但团员皆热衷于未开化地区的传道活动,钦岑朵夫自己即曾到美国布道。————译注

    [43]Ⅲ, 26.

    [44]Ⅸ, 30.

    [45]Ⅻ, 3.

    [46]Ⅶ, 21, 23.

    [47]费希特(Fichte, J. G. , 1762——1814),德国哲学家,为康德与后起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者黑格尔、谢林之间的桥梁。在伦理哲学上,费希特认为只要忠实地依据自己的良心行事,就是接近于神的最佳方式。————译注

    [48]Ind. Art. , XIX, 1890, S. 61(8世纪)。

    [49]碑文并不单只记载在此处。另外在一份捐献状(Ep. Ind. , Ⅰ, S. 269 f.)里,某个城市的商贩和贸易商以此捐献为一名湿婆派的苦行者建修道院,因为他“寻求神的最高之光,自由于情欲的黑暗之外,但仍屈服于官能的欢喜之恶”,所用的比喻(v. 69-70)是一幅年轻美丽女子的画像,在画像中正沐浴着的她,因对王子的爱而心驰神往。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