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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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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意见,搞得很不愉快。倘若他并不靠教书维持生活,那么为什么不辞职?

    密斯周背地里告诉郭,说有人给密斯范做媒,对象是一个开当铺的,相亲那天,在番菜馆同吃过一顿饭。她再三叮嘱郭君守秘密,不许告诉罗。

    郭非常替罗不平,结果还是告诉了他。但是当然加上了一句,“这都是她家里人干的事。”

    “是把她捆了起来送到饭馆子去的,还是她自己走进去的?”罗冷笑着说。

    “待会儿见面的时候可千万别提,拆穿了大家不好意思,连密斯周也得怪我多嘴。”

    罗答应了他。

    但是这天晚上罗多喝了几杯,恰巧又是在楼外楼吃饭,勾起许多回忆。在席上,罗突然举起酒杯大声向密斯范说:“密斯范,恭喜你,听说要请我们吃喜酒了!”

    郭在旁边竭力打岔,罗倒越发站了起来嚷着,“恭喜恭喜,敬你一杯!”他自己一仰脖子喝了,推开椅子就走,三脚两步已经下了楼。

    郭与密斯周面面相觑,郭窘在那里不得下台,只得连声说:“他醉了。我倒有点不放心,去瞧瞧去。”跟着也下了楼,追上去劝解。

    第二天密斯范没有来。她生了气。罗写了信去也都退了回来。一星期后,密斯周又来报告,说密斯范又和当铺老板出去吃过一次大菜。这次一切都议妥,男方给置了一只大钻戒作为订婚戒指。

    罗的离婚已经酝酿得相当成熟,女方渐渐有了愿意谈判的迹象。如果这时候忽然打退堂鼓,重又回到妻子身边,势必成为终身的笑柄。因此他仍旧继续进行,按照他的诺言给了他妻子一笔很可观的赡养费,协议离婚。然后他立刻叫了媒婆来,到本城的染坊王家去说亲。王家的大女儿的美貌是出名的,见过的人无不推为全城第一。

    交换照片之后,王家调查了男方的家世。媒婆极力吹嘘,竟然给她说成了这头亲事。罗把田产卖去一大部份,给王家的小姐买了一只钻戒,比传闻中的密斯范的那只钻戒还要大。不到三个月,就把王小姐娶了过来。

    密斯范的婚事不知为什么没有成功。也许那当铺老板到底还是不大信任新女性,又听见说密斯范曾经有过男友,而且关系匪浅。据范家这边说,是因为他们发现当铺老板少报了几岁年纪。根据有些轻嘴薄舌的人说,则是事实恰巧相反————少报年纪是有的。

    罗与密斯范同住在一个城市里,照理迟早总有一天会在无意中遇见。他们的朋友们却不肯听其自然发展。不知为什么,他们觉得这两个人无论如何得要再见一面。他们并不是替罗打抱不平,希望他有机会饱尝复仇的甜味,他们并不赞成他的草草结婚,为了向她报复而牺牲了自己的理想。

    也许他们正是要他觉悟过来,自己知道铸成大错而感到后悔。但也许最近情理的解释还是他们的美感:他们仅只是觉得这两个人再在湖上的月光中重逢,那是悲哀而美丽的,因此就是一桩好事,不能不作成他们。

    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瞒着他们俩。有一天郭陪着罗去游夜湖————密斯周已经结了婚,不和他们来往了。另一只船上有人向他们叫喊。是他们熟识的一对夫妇。那只船上还有密斯范。

    两船相并,郭跨到那只船上去,招呼着罗也一同过去。罗发现他自己正在密斯范对面。玻璃杯里的茶微微发光,每一杯的水面都是一个银色圆片,随着船身的晃动轻轻的摇摆着。她的脸与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镀上一道蓝边。人事的变化这样多,而她竟和从前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有改变,这使他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心里只觉得恍惚。

    他们若无其事的寒暄了一番,但是始终没有直接交谈过一句话。也没有人提起罗最近结婚的事。大家谈论着政府主办的西湖博览会,一致反对那屹立湖滨引人注目的丑陋的纪念塔。

    “俗不可耐。完全破坏了这一带的风景,”罗叹息着。“反正从前那种情调,以后再也没有了。”

    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眼光微微颤动了一下,望到别处去了。

    他们在湖上兜了个圈子,在西泠印社上岸,各自乘黄包车回去。第二天罗收到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密斯范的笔迹。他的心狂跳着,撕开了信封,抽出一张白纸,一个字也没有。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想写信给他,但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话可说?

    他们旧情复燃的消息瞒不了人,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罗两度进行离婚。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以前将他当作一个开路先锋,现在却成了个玩弄女性的坏蛋。

    这次离婚又是长期奋斗。密斯范呢,也在奋斗。她斗争的对象是岁月的侵蚀,是男子喜新厌旧的天性。而且她是孤军奋斗,并没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励,像她站在罗的身边一样。因为她的战斗根本是秘密的,结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浑然不觉,绝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迹。她仍旧保持着秀丽的面貌。她的发式与服装都经过缜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样与回忆之间的微妙的妥协。他永远不要她改变,要她和最初相识的时候一模一样。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发觉她变成老式、落伍,他也会感到惊异与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种心境,而并非一味地千依百顺。他送给她的书,她无不从头至尾阅读。她崇拜雪莱,十年如一日。

    王家坚决地反对离婚,和平解决办不到,最后还是不能不对簿公庭。打官司需要花钱,法官越是好说话,花的钱就更多。前后费了五年的工夫,倾家荡产,总算官司打赢,判了离婚。手边虽然窘,他还是在湖边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他和密斯范计画着的格式,坐落在他们久已拣定了的最理想的地点,在幽静的里湖。乡下的房子,自从他母亲故世以后,已经一部份出租,一部份空关着。新房子依着碧绿的山坡,向湖心斜倚着,踩着高站在水里,墙上爬满了深红的蔷薇,紫色的藤萝花,丝丝缕缕倒挂在月洞窗前。

    新婚夫妇照例到亲戚家里挨家拜访,亲戚照例留他们吃饭、打麻将。罗知道她是不爱打麻将的。偶尔敷衍一次,是她贤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约上明天原班人马再来八圈。她告诉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绝,人家笑她恩爱夫妻一刻都离不开。

    她抱怨他们住得太远。出去打牌回来得晚了,叫不到黄包车,车夫不愿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来的时候兜不到生意,轮到她还请,因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罗又嫌吵闹。

    没有牌局的时候,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懒得换,污旧的长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补,纽绊破了就用一根别针别上。出去的时候穿的仍旧是做新娘子时候的衣服,大红大绿,反而更加衬出面容的黄瘦。罗觉得她简直变了个人。

    他婉转地劝她注意衣饰,技巧地从夸赞她以前的淡装入手。她起初不理会,说得次数多了,她发起脾气来,说:“婆婆妈妈的,专门管女人的闲事,怪不得人家说,这样的男人最没出息。”

    罗在朋友面前还要顾面子。但是他们三天两天吵架的消息恐怕还是传扬了出去,因为有一天一个亲戚向他提起王小姐来,仿佛无意中闲谈,说起王小姐还没有嫁。“其实你为什么不接她回来?”

    罗苦笑着摇摇头。当然罗也知道王家虽然恨他薄幸,而且打了这些年的官司,冤仇结得海样深,但是他们究竟宁愿女儿从一而终,反正总比再嫁强。

    只要罗露出口风来,自有热心的亲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等到风声吹到他那范氏太太的耳朵里,一切早已商议妥当。家里太太虽然哭闹着声称要自杀,王家护送他们小姐回罗家那一天,还是由她出面招待。那天没有请客,就是自己家里几个人,非正式的庆祝了一下。她称王小姐的兄嫂为“大哥”、“嫂子”,谦说饭菜不好:“住得太远,买菜不方便,也雇不到好厨子。房子又小,不够住,不然我早劝他把你们小姐接回来了。当然该回来,总不能一辈子住在娘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样矜持着,没有开口。她兄嫂却十分客气,极力敷衍。事先王家曾经提出条件,不分大小,也没有称呼,因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称是她吃亏。只有在背后互相称为“范家的”、“王家的”。

    此后不久,就有一个罗家的长辈向罗说,“既然把王家的接回来了,你第一个太太为什么不接回来?让人家说你不公平?”

    罗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他下乡到她娘家把她接了出来,也搬进湖边那盖满了蔷薇花的小白房子里。

    他这两位离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钱,因为离婚的时候拿了他一大笔赡养费。但是她们从来不肯帮他一个大子,尽管他非常拮据,凭空添出许多负担,需要养活三个女人与她们的佣仆,后来还有她们各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妈。他回想自己当初对待她们的情形,觉得也不能十分怪她们。只是“范家的”不断在旁边冷嘲热讽,说她们一点也不顾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难堪。

    现在他总算熬出头了,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已经改变,种种非议与嘲笑也都已经冷了下来。反而有许多人羡慕他稀有的艳福。这已经是一九三六年了,至少在名义上是个一夫一妻的社会,而他拥有三位娇妻在湖上偕隐。难得有两次他向朋友诉苦,朋友总是将他取笑一番说,“至少你们不用另外找搭子,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

    *初载一九五七年一月台北《文学杂志》第一卷第五期,收入《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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