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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前言两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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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完成这部作品时我弄懂了,就像听到夏日打雷的一系列回声那样,整整十年前我像只蛾子或者山羊那样囫囵吞咽却食而不化的福楼拜们、康拉德们与屠格涅夫们的作品。自打那时起我再没读过任何作品;没有必要了。自打那以后在写作上我只学到一样东西。那就是,它再也不会回来了,写《喧哗与骚动》班吉那节时我所体验到的情绪,那具体、确切然而又难以描摹的情绪,它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手底下尚且是洁白无瑕的纸张所完整与不枯竭地持有的那种狂喜、热切、欣悦的信心与惊奇的期盼,它们是再也不会回来的了。毫不踌躇的开始会出现,完成得很美满以及完成得很艰辛所带来的冷冷的满足感,这些会出现也会继续出现,只要我写得还不错。可是那样的感受不会回来。我是再也无法体会到它的了。

    于是我写了昆丁的部分和杰生的部分,以便把班吉部分说得清楚些。可是我看出来我仅仅是在敷衍了事;我必须完全从书中跳出来。我明白会找到补救办法的,在某种意义上到那时我才能把螺丝的最后一圈拧上而且提炼出一些最纯的精华。可是我足足花了一个多月写下“这一天在萧瑟与寒冷中破晓了”,才能把这一点做到。有那么一个故事,说有个古罗马时代的老人,他在自己床边放了一只第勒尼安瓶子,他钟爱这只瓶子,瓶口因为他不断亲吻而逐渐磨损。我给自己制作了一只瓶子,可是我想我从一开头就知道我是不能永久生活在瓶子里的,也许更好的办法是拥有它因而我也能躺在床上看着它;这样肯定会更好,当那一天来临,不仅写作的狂喜消失,而且那种一吐为快与有话值得一说的情况也都荡然无存。想到死去时自己在身后留下了一些痕迹,那是件愉快的事,不过更为美好的是你留下的是你感到死而无憾的东西。倘若留下的是一个苦命小姑娘的泥污的屁股,那就更了不得了,这小姑娘爬上一棵四月里花朵盛开的梨树,为了透过窗户看那个丧礼。

    奥克斯福

    一九三三年八月十九日

    (原载《密西西比季刊》,一九七三年夏季号。)

    《喧哗与骚动》一九四六年前言

    我写完这本书也学会了怎样读书。我通过写《士兵的报酬》学到一点点写作方面的本领————比方说如何讲究语言与文字:也不用像散文家那样过于一本正经,却要怀着一种警惕的敬意,正如你走近炸药时那样;甚至是怀着喜悦,正如你接近女人时那样;说不定也是同样地暗中不怀好意呢。可是在我写完《喧哗与骚动》时,我发现确实是有些东西,不但值得,而且是必须,让艺术这个干巴巴的术语来涵盖的。当时我发现,我过去读所有的东西,从亨利·詹姆斯起经由亨蒂[2]一直到报纸上的凶杀消息,是根本不加区别也不加任何消化的,就像一只蛾子或是山羊那样。在《喧哗与骚动》之后,在没心思再打开一本书之后,在夏日闷雷般一连串迟来的反响之后,我发现了福楼拜们、陀思妥耶夫斯基们和康拉德们,他们的书我还是十年前读的。随着《喧哗与骚动》的写成我学会了读书同时也停止了阅读,因为自打那时候起我再也没读过任何东西。

    自打那时候起,我也像是什么也没有学会。在写《圣殿》的时候,那是《喧哗与骚动》之后的一部作品,我身上的那个部分,即是知道自己是在写作的那个部分,也许就是驱使一个作家殚精竭虑、孜孜矻矻把七万五千或是十万个字写到纸上去的那股力量,并不存在,因为我仍然像回响的闷雷似的在反刍整整十年甚至更久之前所吞咽的书呢。通过写作《圣殿》我只领悟到缺失了某种东西;《喧哗与骚动》给过我而《圣殿》却没有给予我的东西。在我开始写《我弥留之际》时,我发现了那是什么也知道这一回仍然会缺失的,因为这将是一部刻意而为的作品。我动笔时就是有意把它写成一部tour-de-force[3]的。在我把笔放到纸上写下第一个字之前就已知道全书的最后一个字将是什么,也大致清楚最后一个句号会落在哪里。在我开始之前,我说,我将写这么一本书,必要时,靠了它,我能站住脚跟或是倒下去,即使我以后永远也不再碰墨水。因此在我写完时,那种冷冷的满足感是存在的,如我预期的那样,但是也正如我同时预料的那样,《喧哗与骚动》给予我的那另外一种感觉是没有的:那种有形、具体但又是含混不清、难以描摹的情绪:那样的狂喜,那样的急切、愉悦的信心和惊讶的预期,那正是我手底下那张尚未污染的白纸仍然养精蓄锐信心十足地保留着,准备释放出来的。在《我弥留之际》里这样的情绪是没有的。我那时说,那是因为在开始写以前对这本书我已经知道得太多了。我说,比差不多应该知道的还要多,我以后开始写书时再也不应知道得那么多了,下一回这样的感觉一定会回来的。我差不多等待了两年,然后开始写《八月之光》,我对它所了解的无非是一个年轻女人,怀着身孕,在一条陌生的乡村道路上踽踽而行。我想,这一回我该再次捕获它了,因为我对这本书的了解并未超过我写《喧哗与骚动》面对第一页白纸时对那本书的了解程度。

    它并没有回来。写好的稿纸一张张多了起来。故事进行得比较顺利:我总是每天早上坐下来没有延宕地往下写,但仍然没有那种期待与那种喜悦,仅仅是它们,才使得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愉快。书都快写完了我才默认这个事实,它是不会回来的了,因为现在在每一个字写下去之前我便已经知道人物会如何行动,因为此时我已是费尽心机地在行为的种种可能性与或然性之间掂量选择,用詹姆斯们、康拉德们和巴尔扎克们的标准来衡量与丈量了。我知道我书读得太多了,我已经来到青年作家必须跨越过去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他相信对于他的行业他已经学得太多。我收到一本印制成书的《八月之光》,我发现自己都不想去看史密斯[4]用的是何等样的封面设计了。我好像是心中已经有了它的幻影,它跟《喧哗与骚动》之后出版的几种书一起,依先后次序排列放在一个书架上,我看着印有书名的书脊,注意力越来越不能集中,都几乎成了一种厌恶感了,越看到后面那几本我越打不起精神来,直到最后,注意力本身似乎在说,感谢上帝,我可再也不用重新去打开内中的任何一本了。我相信那时我知道,我为何未能重新获得那第一次狂喜,以及我是永远再也不能获得它的了;不管今后我写的是什么样的小说,那必定是不加迟疑地写成的,但也同样是不怀着喜悦的期盼的;在《喧哗与骚动》里我已经放进去也许是文学中唯一的、会永久地使我极其感动的东西:凯蒂爬上梨树朝窗子里窥看丧礼,与此同时,昆丁、杰生、班吉和黑小孩们仰望着她衬裤上的那摊湿泥巴。

    这是我写过的七部小说中唯一的一部,写的时候并未附带有压力或费力的感觉,或是在写完后有筋疲力尽、如释重负或是不胜其烦的感觉。我开始写它的时候根本没有计划,我甚至都不算是在写一本书。我脑子里想的是书籍与出版的事,只不过是从反面来想的,我对自己说,我完全不用操心出版家喜欢它或是不喜欢这本书了。四年前我写了《士兵的报酬》。写成它没花多少时间,它很快就得以出版,还让我拿到大约五百块钱。我当时说,写小说很容易嘛。收入是不多,可是不费劲呀。我又写了《蚊群》。写它就不那么容易了,出版也并不算太迅速,它让我拿到了大约四百块钱。我当时说,写小说,做一个小说家,显然比我所想的要费事呢。我又写了《沙多里斯》。花的时间就更长了,出版家却立刻就表示不愿出版。可是我怀着固执与不肯罢休的希望继续推销了大约有三年,也许仅仅是想证明我写它的时间并没有白白浪费。这样的希望慢慢地灭绝了,但一点儿也没有让我感到痛苦。有一天我似乎关上了一扇门,把所有出版社的地址与书目全都挡在外面。我对自己说,现在我可以写了。现在我可以给自己做一只瓶子了,就像那个古罗马老人置放在床边的那只一样,他不断地吻它,以致把瓶口都慢慢给磨蚀了。就这样,我,一个从来没有妹妹而且命中要丧失襁褓中的女儿的人,便动手为自己创造一个美丽而悲惨的小姑娘。

    (原载《南方评论》一九七二年秋季号)

    * * *

    [1] 一九三三年夏天,福克纳为兰登公司计划出版的《喧哗与骚动》的一种版本写了一篇前言,后因计划变动此种版本未能出版,福克纳的文章一直存放在兰登公司的办公室。一九四六年,兰登公司要将《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合在一起出版,编辑罗伯特·林斯科特找出此文,寄还给福克纳,希望他做些修改以便用作序言。福克纳认为此文不宜采用,表示他将另写一篇。但是后来两部小说合集出版,前面未附序言。本书编辑在整理福克纳的遗稿时发现有几种已完成的与未完成的《喧哗与骚动》的序言,它们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篇。其中由福克纳标明日期为“一九三三年八月十九日”的一篇应该即是他曾寄给兰登公司的那篇,短得多的则应是福克纳于一九四六年修改重写的那篇。前者由本书编者交给《密西西比季刊》,发表在该刊的一九七三年夏季号。后面的那篇曾发表于《南方评论》一九七二年秋季号。————原注

    [2] 亨蒂(George Alfred Henty,1832——1902),英国儿童文学作家。

    [3] 法语,精心之作。

    [4] 指《八月之光》的出版者哈里森·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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