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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生理学与病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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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但不能做价值判断。

    赫克斯海默回应这些一般性逻辑命题说,首先,像雷克那样把生物学归入哲学,并不符合常规,因为如果一个人依靠像文德尔班(Windelband)、孟斯特伯格(Münsterberg)和里克尔特那样的价值哲学的代表,生理学就不能够获得使用真正的标准化价值的权利。因而它必须被列入自然科学中。此外,某些概念,比如运动、营养、自然发生等(雷克给了它们一种目的论的意义),与病理学是无法分开的[55,8],从它所考虑的主体的心理方面的原因来说是如此,从它所考虑的对象本身身上的原因来说,也是如此。

    事实上,一方面,科学判断,即便和不带有任何价值的对象发生关联时,仍然是一种价值论判断,因为它是一种心理行为。从纯逻辑或者科学的观点来看,据雷克自己说,在采用某些公约或者公设可能是“有好处的”。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和韦格(Weigert)或彼得斯(Peters)一样承认生物的组织或者功能的目的论。从这个观点来看,像活动、适应、调节和自我保存这类观念————雷克会把它们从科学中去除掉————在生理学中会优先得到保存,因而在病理学中也会如此[55,9]。总之,正如雷克清楚地看到的那样,科学思想在日常语言中,发现了大众的非科学语言,一种有缺陷的工具。然而,正如马尔尚(Marchand)所说,我们并不因此而必须“怀疑每一个简单的描述性术语中所隐藏的目的论动机”。日常语言尤其不足,因为它的术语常常具有绝对的意义,而在我们的思想中,我们只给了它们相对的意义。比如,说一块肿瘤具有一种自主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它的营养路线、材料和模式真正与其他组织相独立,而是与它们相比,它相对独立。甚至在物理学和化学中,我们所使用的术语和表达都带有明显的目的论意义。然而,没有人认为它们真的与心理行为相对应[55,10]。雷克要求生物学的过程或关系不要从性质或者能力方面去推导。后者必须在部分的过程中去分析,而它们的相互反应必须被弄清楚。但是,他自己承认,在这种分析失败的地方————比如,在神经的兴奋性中————关于性质的观念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可能作为一种寻求相应过程的刺激的动力。在他的实验胚胎学(Entwickelungsmechanik)中,胡(Roux)不得不承认鸡蛋的某些性质或属性,使用了先成说和调节等观念,而且,胡的研究围绕着对发展的正常和非正常过程的因果解释来进行[55,11-12]。

    另一方面,如果站在研究对象本身的角度来看,人们可能会发现(不仅在生物学中,同时也在物理学和化学中)物理-化学机械论的抱负有所后退。在任何情况下,对生物学现象的目的论是否应该被保留这样的问题,做出肯定回答的生理学家,不在少数,尤其是阿绍夫(Aschoff)、鲁巴什(Lubarsch)、齐恩(Ziehen)、比尔(Bier)、赫林(Hering)、R.迈耶(R. Meyer)、拜茨克(Beitzke)、费舍尔(B. Fischer)、霍伊克(Hueck)、罗斯勒(Rœssle)、施瓦茨(Schwarz)。齐恩追问,比如说,就大脑严重的损伤而言,像在脊髓痨或者全身瘫痪中那样,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它是一个破坏过程的问题,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它是一个符合某种目的的防御性或恢复性过程的问题,即便这些过程没有实现这个目的[55,12-13]。我们必须提一提施瓦茨的论文《作为医学思想范畴的意义追寻》(《La recherche du sens comme catégorie de la pensée médicale»)。他把因果关系指定为一种物理学范畴————康德意义上的:“根据物理学,世界观念的确定,是通过把因果关系当作一种范畴,运用在一种可测量的、分散的、没有质量的物质上。”这种应用要限制在那样一种解体不可能发生的地方,限制在生物学中的对象显示出明显的统一性、个性和整体性的地方。在这里,有力的范畴是“意义”范畴。“意义,就是一种手段,我们借助它来认识我们思想中的结构,以及拥有形式这个事实;它是在观察者的意识中对结构的思考。”在意义的概念之上,施瓦茨还加上了目的的概念,尽管它属于另一种价值系统。然而它们在两个认识领域和发展中(它们由此发展出了共同的性质)具有相似的功能:“因而,我们理解了我们自己的组织(organisation)的意思,就在于它保存自我的倾向,而且,只有包含着意义的环境结构,允许我们看到其中的目的。因此,通过对目的的考虑,关于意义的抽象范畴被真正的生命所充满了。对目的的考虑(比如,作为一种启发方法)总是暂时性的,可以说是一种替代品,为的是等待对象的抽象意义变得可以让我们理解。”总之,在病理学中,看待事物的目的论方式,不再被当今大多数科学家投射到原则当中,然而,具有目的论意义的术语,仍然被人们无意中使用着[55,15-16]。当然,把生物学的目的纳入考虑范围决不能把研究与因果解释剥离开来。在这个意义上,康德的目的论概念总是有意义的。事实上,比如,切除肾上腺会引发死亡。宣称肾上腺对生命是必不可少的,是一种生物学的价值判断。它并不会减缓人们详细地追问获得一种有用的生物学结果的原因。然而,假设对肾上腺的作用进行完全的解释是可能的,目的论的判断(它承认肾上腺极端的必要性),仍然会保留其独立的价值,尤其是在考虑到其实际运用的时候。分析和综合构成了一体,而没有互相替代。我们必须知道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55,17]。确实,“目的论”这个术语,因为功利地使用某种超验性的意义,而被人们过多地指责;“目的的”(final)已经够好,但如果是阿绍夫所使用的“机体的”(organismique),就还要更好些,因为它清楚地表达了与整体的关联。这种表达方式很适合当代病理学的趋势。这种趋势就是,和在其他地方一样,在病理学中,把整个机体及其行为,再次放在首要的位置[55,17]。

    毫无疑问,雷克并没有绝对地排斥这种考虑,但是,他确实想把它们从作为一种自然科学的病理学中完全排除,以便把它们丢回给自然哲学(他称之为生物学),或者对于它们的实际运用来说,丢回给医学。现在,这种观点准确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这种区分本身是否有用。这一点似乎已经被毫无异议地否定了,而且,它似乎有些道理。因此,马尔尚写道:“因为事实上,就其研究对象来说,病理学并不仅仅是一门自然科学,它还有一项任务,就是为了实践医学而尽可能地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霍伊克参照马尔尚的观点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对雷克所拒绝的那个过程进行价值提升和目的论解释。让我们想想外科医生的问题。如果一位病理学家在完成了对一只肿瘤的活组织检查后,把自己的研究发现发给他,以回答知不知道肿瘤是恶性的还是良性的这个问题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一个病理学问题时,那他会说什么呢?雷克所提倡的劳动分工会带来什么好处?在很大的程度上,实践医学并不能够得到它可以作为基础的坚实的科学基础。因此,我们无法赞同霍尼曼(Honigmann)。他同意雷克关于病理学的看法,却拒绝医学实践者应用它。他得出结论说,生理学-病理学以及解剖学应该从医学院转到科学学院。其结果将会是,人们会指责医学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思辨,并剥夺了生理学-病理学的重要刺激动力。鲁巴什采取了正确的立场。他说:“普通病理学和病理解剖学所面临的危险,主要在于这样的事实中,即它们会变得过于单方面的,过于孤立;它们和临床实践之间更密切的关系,而且是在病理学还未变成一门专业的时候就存在的关系,当然对它们两者都有更大的好处。”[55,18]

    * * *

    雷克的做法是,从频率的角度来定义生理状态,以及从可供我们考虑的机理和结构的稀有性来定义病态。毫无疑问,在这一过程中,雷克可以合理地认为,两者都必须依靠同样的探索性的、解释性的处理方式。既然我们并不认为必须承认统计学标准的有效性,我们就也不能承认病理学要完全向生理学看齐,变成一门科学,哪怕只是关于病态的科学。事实上,那些接受了把健康或者病态的生物学现象化约为一种统计学现象的人,似乎很快会承认这种化约中的一个假设,即用戈尔德斯坦引用的美因策(Mainzer)的话来说:“健康的生活和病态的生活之间没有什么区别。”[46,267]

    在引用克劳德·贝尔纳的理论时,我们已经看到,在什么样的具体意义上,这样一个命题可以得到维持。然而,从生物学的角度,不能够承认生命在不同的状态之间有所区别,就意味着谴责自己甚至不会区分食物和排泄物。当然,一种生物的排泄物可以作为另一种生物的食物,但不能够作为它自己的食物。把食物和排泄物区分开来的,并非一种物理-化学事实,而是一种生物学价值。同样,把生理学的和病理学的区分开来的,并非物理-化学的客观事实,而是一种生物学价值。正如戈尔德斯坦所说,当我们开始认为疾病不是一个生物学范畴时,这就会让我们质疑我们出发的前提:“怎么可以相信疾病和健康不应该是生物学的概念!如果我们暂时不考虑人身上的复杂环境,这一陈述对动物来说明显不合法。在动物身上,疾病常常会决定单个机体生存还是毁灭。想想疾病在未驯化动物,即未受到人类保护的动物的生活中,起了什么有害作用吧!如果生命科学被认为不能够理解疾病现象,人们就必须严重怀疑,如此被解释的一门科学的内在范畴,所具有的适当性和其中的真实性。”[46,267]

    毫无疑问,雷克承认生物学价值,但他拒绝把价值引入科学研究的对象,而是把对这些价值的研究当成哲学的一部分。然而,人们很正确地————根据赫克斯海默的观点,甚至根据我们自己的观点————指责了他这种把生物学纳入了哲学中的做法。

    因而,该如何解决这一困难呢:如果我们从非常客观的观点来看,生理学和病理学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如果我们要寻找两者之间在生物学价值方面的区别,我们是否离开了科学的根据?

    我们建议把以下几点考虑作为解决方案的因素:

    1. 从这个术语严格的意义上说,根据它在法语中的用法,研究某种对象的科学,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存在,即这种对象允许测量、因果解释,总之,也就是分析。每一种科学通过建立常数和变量而趋向于以测量的方式来确定。

    2. 这种科学观点是一种抽象的观点,它表达了一种选择,因而也表达了一种忽视。寻找人类过去的经验,事实上就是忽略它可以为人类并通过人类接受什么样的价值。在科学之前,提升人生价值的,是技术、艺术、神话和宗教。在科学出现后,同样的这些功能仍然存在着,但它们与科学无可避免的冲突,应该用哲学来调节。这当然是关于价值的哲学。

    3. 生命,在人类中,被引导着获取了相应的工具并产生了相应的欲望,去科学地确定什么是真实的。必须看到,确定什么是真实的这一雄心,扩展到了生命本身。生命变成了————事实上,它是历史性地变成这样的,而并非从来就是这样的————科学的一种对象。生命科学发现把生命当成了对象,因为它是活着的人的事业,也是一个对象。

    4. 在试图确定真正决定生命现象的常数和变量的过程中,生理学真正所做的,是科学的工作。但在寻找这些常数的生命意义的过程中,在把某些确定为正常的、某些确定为病态的过程中,生理学家所做的,比科学的严格工作多得多————至少不比它少。他不再把生命仅仅看作一种和自身一致的存在,而是一种极化的运动。生理学家在不知不觉中,不再用一种冷漠的眼光来看待生命,一种物理学家研究物体的眼光;他是通过活着的质量来看待生命的,生命通过这种质量,自己也进入了某种意义中。

    5. 事实上,生理学家的科学活动,不管他认为他在自己的实验室中多么独立和自主,仍然或多或少地,而且毫无疑问地,与医学活动保持着某种联系。可以引发而且已经引发了人们对生命的关注的,是生命的各种失败。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于对生命的失败的反思。这并不意味着科学是行动过程的秘诀,而是相反,科学的兴起是以行动的障碍为前提的。把健康和疾病这些范畴引入人类意识的,是生命本身。它是通过区分推进的行为和阻碍的行为来进行的。这些范畴在生物学上是技术性的、主观的,而不是科学的、客观的。人都喜欢健康,而不喜欢疾病。医师明确地站在人一边,他为生命服务,而在谈到正常和病态时,他所表达的,是生命的动态极性。生理学家通常也是医师、一个活着的人,而这就是生理学家把这一事实纳入其基本概念的原因,即尽管一个活着的人的功能呈现了对于科学家来说可以同样解释的各种形态,但这些形态并不因此对这个活着的人自己来说就是同等的。

    * * *

    总之,生理学和病理学之间的区别,已经拥有并且仅仅能够拥有一种临床学的重要性。这就是为什么,与当下所有的医疗习惯相反,我们要提出,病变器官、病变组织和病变细胞这些提法,在医学上是不正确的。

    疾病,对一个具体的单个的生命而言,就其与环境的极化行为关系来说,是一种具有负面价值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不仅对人来说————尽管病态的或者疾病这些术语,通过它们与痛苦(pathos)或恶(mal)的关系,暗示着,这些观念以过去的人类经验为基础,随着同情心的减弱,被并运用到了所有的生物体上————而且对每一个生物体来说,只存在着整个机体的疾病,存在着犬类的疾病、蜜蜂的疾病。

    既然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分析把机体分解为了器官和基本功能,它倾向于把疾病放在整个结构或者行为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环境的层面上。随着分析的精细程度的增加,疾病被放在了器官的层面上————这是莫干尼的做法————被放在组织层面上————这是比沙的做法————被放在细胞层面上,这是魏尔啸的做法。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忘了,在历史上、在逻辑上、在组织学上,我们是通过从整个机体开始回溯,才抵达细胞的;而思想,至少是目光,总是被引向它。整个机体对病人,以及随后对医师,所提出的问题,其解决方式,被人们在组织或者细胞中寻求着。在细胞的层面上寻找疾病,就是把具体生活的层面(在这里,生物极性区分了健康和疾病)和抽象科学的层面(在这里,这个问题有了解决办法)混淆起来。我们并不是说一只细胞不会生病,如果我们所说的细胞是一个整体的活物的话,比如一个单细胞生物。我们的意思是,生物的疾病并不存在于机体的某一部分。我们当然可以说一个白细胞生病了,正如一个人有权把白细胞放到与网状内皮系统和链接系统的关系之外来考虑。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白细胞被看作了一个器官,而且,最好看作对环境而言处于防御和反应状态的一个机体。事实上,这里提出了个性(individualité)的问题。同样的生物学事实,既可以被看作是一部分,也可以看作是一个整体。我们建议,把它当作一个整体,才可以被称作有病的或没病的。

    今天,某些解剖学家或生理学家可以说肾脏的或者肺部的或者脾脏的细胞是有病的,或者生了某种病。他们或许从未踏进医院或者临床诊所。他们这么说,仅仅因为这些细胞,是实习医师、临床医生和临床学家昨天,或者一百年前————这都无关紧要————从一个他们从未观察过其行为的人的尸体或者被切除的器官上移除的,或者与移除的细胞类似。这是事实,以至于莫干尼,作为病理解剖学的创始人,在他最重要的著作的开头写给外科医生特鲁(Trew)的优美的书信中,清楚地指出,解剖学-病理学探索,不得不常常正式提到对正常人的解剖,而且,很明显地,首先,还提到临床经验[85]。魏尔啸在与法国的显微摄影师们就癌症因素的具体特征所进行的那场著名的讨论中,曾求助于韦尔波(Velpeau)。魏尔啸自己宣称,如果显微镜能够为临床实践服务,那么,是临床实践开发了显微镜的用处[116]。确实,魏尔啸在别的地方以极大的明晰性提出了部分疾病的理论。我们前面的分析试图反驳过这一理论。他在1895年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我认为,疾病的实质在于,机体的某个被改变的部分,或者一个被改变的细胞,或者一群被改变的细胞(或者组织,或者器官)……事实上,身体的每一个生病的部分,与它所属的整个健康的身体的其他部分,是一种寄生关系,而且,它的生存,是以耗费整个机体为代价的。”[23,569]今天,似乎这种原子论的病理学已经被放弃了,而且,疾病更多地被看作是任何有机的东西对来自某种因素的攻击的反应,而不是助长了这种因素。魏尔啸的细胞病理学在德国的一大反对者,正是雷克。[40]他所说的“关系病理学”,正是这样一种观点,即疾病并不存在于想象中独立的细胞的层面上,而是首先由细胞与血液和神经系统(即让机体作为一个整体运作的内部环境和相应的器官)之间的关系决定的[55,19]。雷克的病理学理论对赫克斯海默以及其他人来说,似乎是有疑问的,但这并不重要。有趣的是他的攻击中所包含的精神。总之,当我们谈到客观的病理学的时候,当我们认为解剖学的和组织学的观察、生理学的实验,以及细菌学的检查是可以让疾病诊断具有科学依据————甚至,在某些人看来,在所有的临床调查和探索缺席时————的方法时,在我们看来,我们成了这种从哲学上来说最为严重、从治疗学上来说有时候也是最为危险的混乱的牺牲品。显微镜、体温计、肉汤培养液,并不知道医师们所不了解的医学。它们只是给出一个结果。这种结果本身并没有诊断方面的价值。为了能够诊断,必须观察病人的行为。因此,人们会发现,一个在咽头感染了白喉杆菌的人,并没有患白喉病。另一方面,对另一个人来说,一个彻底的、非常精确的临床检查,虽然让人想到霍奇金病(une maladie de Hodgkin),而对活组织的病理解剖学检查,却会发现甲状腺肿瘤的存在。

    在病理学方面,从历史的角度来说的第一个词,以及从逻辑的角度来说的最后一个词,都归于临床实践。临床实践不是,而且永远不会成为一门科学,即便它所使用的方法的有效性,越来越得到了科学的保障。临床实践并未与治疗学分开,而治疗学是一种重建或者恢复正常的技术。其最终目的,即主观上对建立一套标准的满意,逃离了客观知识的管辖。在科学上,人们不会把一些标准指定给生命。但是,生命是与环境进行的一种极化的冲突行为。它是否会感到正常,取决于它是否感觉到自己处于一种标准化的位置。医师是站在生命一边的。科学帮助他完成了由这一选择引发的使命。医生是病人招来的。[41]正是这种悲哀的召唤的反响,把医学技术用来帮助生命的所有科学,变成了病理学的。因此,结果就变成了,存在着一种病理解剖学、一种病理生理学、一种病理组织学、一种病理胚胎学。但是,它们的病理学性质,为技术方面以及主观方面的源头提供了入口。客观的病理学是不存在的。结构和行为可以被客观地描述,但是,它们不能够按照某些纯客观的标准条款而被称作“病态的”。客观地说,如果没有正面的或者负面的生命价值,人们所能定义的就只有变化或者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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